女郎被性侵没人救‧路人目睹只报警还拍照
(新加坡24日讯)大马籍清洁工吸毒后,把一名在楼下喝酒的女郎拖到停车场楼梯口性侵,女郎大喊求救,有路人目睹还拍照,但只报警没去阻止,警方赶到时女郎已遭强姦。案件发生在去年10月13日晚上约8时,地点是女皇镇一带的组屋。
大马籍清洁工立端(48岁)共面对四项控状,控方以强姦、抢劫和偷窃三项提控,余项嗅吸强力胶成份甲苯的罪名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根据案情,受害女郎(34岁,清洁工)当晚在组屋楼下喝酒,被告坐在附近看著她,同时从一个塑料袋嗅吸强力胶。
两罐酒下肚后,女郎走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丟掉酒罐。被告这时从身后伸出双手抓住她腰部,令她震惊。被告接著把女郎拖到停车场的楼梯间,后者死命挣扎,两度用英语高喊:“帮我、帮我,报警!”。
被告捂住女郎的嘴巴,女郎尝试抓住栏杆反抗,过程中失足跌倒在地。
被告用手压住女郎,从她口袋拿走了证件、提款卡和现金。被告之后拉下女郎的裤子强姦她。
两人在楼梯间挣扎时,一名27岁男子刚好走下楼梯,看见被告企图亲吻女郎,女郎尝试逃跑却不能。
女郎叫男子帮忙报警,后者离开楼梯间后立刻报警。男子回到楼梯间,看见被告压在女郎身上,赶紧用手机拍照。他再次报警,问警方是否已到场。
这段期间还有另一名62岁男子经过,但因不清楚发生甚么事,也没介入。警方约8时19分抵达时,被告和女郎已不在现场。
被告监12年打鞭18下
被告今早认罪,被判监12年和打鞭18下。
电眼拍下被告劫財劫色过程,警方在地铁站逮捕被告。
警方到场后,凭报案者提供的照片在附近组屋发现被告。被告否认去过多层停车场,称正前往亲戚家。
警员抄下被告的资料,但因证据不足,无法逮捕他。警方后来查看停车场电眼录像,电眼拍下被告劫財劫色过程,警方发出紧急公报追捕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