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大马工业研究及规格局(SIRIM)测试后发现,市面上的“电热敷袋”有几项重要条件未达标,在能源委员会发出禁止进口、製造、销售和打广告通令的半年后,檳城消费人协会2天前仍在市场上购得,显见通令没有被严正看待。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在新闻发佈会说,该会数年前发现市面上有“电热暖枕”,於2010年10月25日向能源委员会报告此事,后者研究和调查后,去年10月23日发出通令,禁止进口、製造、销售和打广告。
他说,能源委员会於2013年2月回覆檳消协,告知此產品属於一种电器,已要求大马工业研究及规格局从市面採集样本,测试是否符合安全标準。4个月后,该局证实相关產品有几个重要的条件未达标準。
两天前仍从市面买到
他说,这包括產品没有贴上大马工业研究及规格局的认证标籤,也不在能源委员会的“需认证才可製造、进口、展示、售卖或打广告的电器,以及它们的使用安全与性能标準清单”内。
“不过,我们在今年4月26日还能从市场上购得电温敷袋。”
他补充,“温敷袋”也被称為“电热保健枕”、“电热暖枕”,是一种充了液体的小枕头,通过一条电线和一个两孔插座用电加热,并被推销成可暖手、暖颈、暖发冷的脚、消除肚痛、缓解关节痛、改善血液循环、祛风、舒缓身体疼痛、帮助紓解经痛、產后用来祛除体内的风与使腹部恢復平坦以及作為小產的替代疗法的保健用品。
能源委会禁製造禁售卖
莫哈末依里斯里说,能源委员会指曾发生多宗使用此袋时爆炸的“电器意外”事件,这类枕头不符安全标準。能源委员会是根据《1994年电气管理条例》第101(2)节,禁止进口、製造、展示、广告宣传和售卖“电热敷袋”,除非它能符合我国的MS IEC60335-1-2005电气标準。
“我们致函该委员会欲知国内有多少宗因这类`电热敷袋’造成的电器意外,是否有人因此受伤或死亡,惟至今没有接获回覆。”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