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痠痛、疲累不堪、感冒接二连三、早上不想起床……下决心告别疲劳的人生、频传的过劳死案例吧!
高高瘦瘦的台北大学社工系系主任林志鸿总是和蔼可亲,平时忙於教学、研究,也常為筹募学术研究及奖助学金而四处奔走,还热心参与民间团体,贡献所学,是公认的好学者,却在54岁盛年的某一天,突然因心臟衰竭骤逝。
差不多同时,两位正值中壮年的台大医院医师也先后倒下,41岁的神经内科医师陈至全在家中猝死,55岁的神经外科医师曾胜弘在工作时倒地,所幸抢救后获得康復。「他们都是认真工作、有求必应的好人,主管交代的事、别人请託帮忙的事,他们都很尽力,常常工作到很晚才回家。难道好人真的不长命?」认识他们的医师不禁感嘆。
过劳死 常发生在年轻力壮的中年人
高唱「爱拚才会赢」的台湾,其实很多人笼罩在过劳的阴影中而不自知。
「过劳死」(karoshi)一词来自日本,是指相对年轻就发生心血管或脑血管病变而死亡。「过劳」或「过劳死」并不是医学上的诊断,但很生动地描绘不少劳心上班族的状态。
台北市立联合医院和平院区家庭医学科主治医师施嫈瑜指出,人体有一套应付危难、压力的战备系统(例如肾上腺),当压力适度时,这套系统帮助人快速反应、发挥潜能,度过危机;但如果长期处在过度压力下,系统会无法正常运作,表面上看起来正常,但其实已逐渐对外在刺激產生疲乏,同时身体开始產生病理变化,如高血压、心臟病等,如果仍然没有警觉、压力持续累积,最后这套系统反应紊乱、崩解,无法应付任何危机,细胞也快速老化、免疫力降低,健康恶化,甚至造成死亡。
马偕医院家庭医学科主治医师林忆珊则说,过劳死常发生在年轻力壮的中年人,可能原本就有疾病,只是他们不知道或不以為意,但也有可能原来没有病,却积劳成疾,甚至死亡。
♥ 5大族群,小心被过劳压垮
■工作时间超长
■夜班多,工作时间不规则
■长时间睡眠不足
■自我期许高,并容易紧张
■几乎没有休閒活动与嗜好
小心「慢性疲劳症侯群」
过劳死看起来是猝死,但其实从「积劳」到「成疾」再到死亡,是有一段时间的,重视身体抗议、求救的声音,也许就能挽回悲剧。
林忆珊说,慢性疲劳症候群可以说是过劳死的前兆。疲劳是人体自然的反应,但如果无论怎麼休息都还是恢復不了元气,变成长期、慢性的疲劳,就要注意这是不是「慢性疲劳症候群(Chronic Fatigue Syndrome,简称CFS)发出的警讯。
施嫈瑜说,慢性疲劳症候群常出现全身性的症状:全身痠痛及紧绷、肠胃不适、免疫力减弱(比如频频感冒)或增强(比如过敏变严重)、忧鬱、焦虑等等。
「慢性疲劳的人从外表就看得出来,」施嫈瑜解释,这些人常有失眠的困扰,很难睡得著、睡得好,好不容易爬起床后仍然觉得很累,长久下来,会出现一种透支的眼神、气色也很暗沉,跟一般的劳累不一样,即使化妆也难掩盖。
肝好不一定就没事
「我常觉得很疲倦,睡再多隔天起来还是觉得很累,是不是肝有问题?」很多人以為「疲劳=肝不好」,会这样问医生。
林忆珊指出,慢性疲劳症候群不一定是哪一个器官的问题,但它的症状的确跟许多慢性病(如肝病)和精神疾病很像,因此医生需要用排除法来确定诊断(比如抽血化验肝功能,确定不是肝的问题)。
到底怎样才算慢性疲劳症候群?美国疾病管制中心提出以下标準:
♦ 主要标準(必须全部符合)
1.无法解释的持续或反覆发作的严重疲劳,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且必须是最近发生的。
2.疲劳并非过度运动或劳动引起的。
3.疲劳即使经过休息仍无法改善。
4.明显造成个人职业、课业、社会功能、人际关係受到影响。
5.必须排除会造成相同症状的身体或心理疾病,例如甲状腺疾病、癌症、忧鬱症、药物或酒精滥用等。
♦ 次要标準(必须在有疲劳症状的期间同时发生,且至少符合4项)
1.短期记忆力或注意力缺损
2.喉咙痛
3.颈部或腋下淋巴结肿痛
4.肌肉痠痛
5.非发炎性的多发关节痛
6.头痛型态与以往不同,或更严重
7.睡眠无法改善疲劳
8.劳力活动或运动后,疲惫或不适持续超过24小时
林忆珊指出,目前医界认為慢性疲劳症候群可能是多重原因造成的,包括病毒感染、免疫问题、神经系统问题、精神疾病等,但仍无法完全确定,因此治疗的主要目的不是在治癒疾病,而是以减轻症状(如失眠)為主,还是要找到疲劳、压力的源头,才能治本。
哪些人容易產生慢性疲劳?
疲劳的症状持续超过6个月,就称為「慢性疲劳」,可能跟以下原因有关:
■长期处在某种精神压力下
■不良的生活型态,如饮食不均衡,运动太少或太多
■内分泌疾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肝病、慢性肺病等
■血液肿瘤疾病
■自体免疫疾病、病毒性感染、慢性疲劳症候群
■焦虑、忧鬱症等精神疾病.药物及酒精滥用或不良反应
■睡眠异常,如失眠、睡眠呼吸中止症候群
劳权小知识:
因应环境改变,劳动部99年底,已修正过劳死认定,重要的改变包括:
1.取消死前二十四小时连续工作、一週前每天工作十六小时的高门槛工时认定,同时将发病前半年每月加班时数门槛,由四十五小时降為三十七小时。
2.过劳死认定从劳保局改由职业病医师依照工作型态综合认定,不以加班时数為惟一指标,改以工作型态、工作负荷是否过重等指标综合认定。
3.过去劳资各说各话,如今改為由资方负责举证,雇主除非能够证明劳工不是过劳死,否则将採认劳工说法。
文章出处:Web only 2016.01.11 作者 : 康健编辑部 图片来源 : 康健杂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