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安邦26日讯)警方促请民眾勿因个人疏忽遗失大马卡,却担心被罚款而向警方谎报遇劫,否则会因报假案被控上法庭。 在刑事法典182(报假案)条文下,一旦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罚款不超过2千令吉,或两者兼施。 安邦再也警区主任韩沙助理总监促请民眾勿将报假案当成申请补发新大马卡的解决方法,这不但会使罪案率增加,有损警队形象,有关者也可能因此触法而被控。
“如果是遇劫而失去大马卡,报案以便申请新卡当然没有问题,但若是因个人疏忽遗失大马卡,千万不要这样做。”
韩沙说,警方日前接获一名29岁酒店职员投报指於上週六晚上在安邦轻快铁站附近遇劫,指遭4名印裔刀持匪徒抢走手机、手表和内有400令吉现款及大马卡的钱包。
“但他在报案时所戴的手表和使用的手机品牌型号,皆与报失手表和手机同款,引起警方怀疑,进而揭发他报假案。”
韩沙说,警方调查发现这名男子因遗失大马卡,担心在向国民登记局申请补发新卡时会被罚款而报假案。
他说,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182条文调查此案,会向副检察司建议提控这名男子。
安邦再也罪案投报降
另一方面,韩沙披露,安邦再也警区在今年4月共接获246宗罪案投报,比3月的293宗下降16.07%,显示积极警政行动取得成效。
他说,破门行窃案是安邦再也地区最常发生的罪案,佔3和4月罪案率的18.08%和19.91%,但案件已从3月的53宗减至4月49宗,下降7.6%。
“街头罪案也显著减少,如街头劫案从7宗减至3宗。”
(星洲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