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的朴英玉在国外苦苦打拚了五年,五年间用血汗换来的钱几乎全部都寄给了生活在国内的丈夫。当她被国外假结婚的对象告发遣送回国后,却猛然发现 自己深爱著的丈夫已另寻新欢,他竟和一位小他十多岁的漂亮女孩生活在了一起。自己曾经的爱巢也被那个漂亮女孩佔据了,可怜的朴女士如丧家之犬,无家可归。
朴英玉出生在一个美丽的边陲小镇,初中毕业的第二年就进城打工了。她在市场帮别人卖过服装,自己也摆地摊做过小买卖。1998年应聘到市内一家知名的餐饮服务公司当了服务员,并与这家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还享受工伤和养老保险待遇。
2000年,朴英玉和单位的一名厨师结婚了。老公身材长相都不错,挣钱不少,还会疼人,虽然是租房住,但朴英玉也感到幸福甜蜜。八年后,他俩买了一栋九十平米的房子,计划马上要个孩子。
可有些事情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发展,朴英玉买房子的高兴劲还没过去,她工作了十一年的餐饮公司突然破產倒闭了,她和老公各自拿著一万元的补偿款回家,双双失业。
对於一个既没文凭又没技术的大龄女人来说,想找一份好一点的工作有多难,这个相信大家都能想像的到。好在她的丈夫很快就在一家个体快餐店找到了工 作,又操起了他的马勺。為了找工作,朴英玉这裡发求职信息,那裡託人找关係,可半年的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她也没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
就在朴英玉焦虑不安时,她的一个朋友给她透露了一个消息,说去国外打工挣钱多,虽然苦点累点,可拚命干上几年,连后半辈子的钱都挣下了。想想也是,朴英玉的亲戚朋友出国挣大钱的就有好几个,她还真动心了。
她将消息告诉了丈夫,丈夫挺支持她出国劳务,两人一合计,就把这事敲定了。可当时出国劳务的手续并不好办,要等很长时间。若想尽快出去,最好的办法就是两口子先办离婚(假离婚),拿到离婚证再跟外国人假结婚(结婚手续是真的),拿到结婚证很快就能出去,一切手续都有中介公司代办,费用也不高。
為了能圆出国挣大钱的美梦,朴英玉和丈夫一商量,决定就按中介公司说的办法去做,他俩很快就在民政局拿到了离婚证(两人先暂时协议离婚,等从国外挣钱回来再復婚,就是所谓的假离婚)。
很快,中介公司就给朴英玉找到了国外的结婚对象,很顺利地办理了结婚手续。朴英玉付给了中介公司一万元的服务费,按照事前的协议,她出国挣钱后,每年还要付给国外的结婚对象两万元人民币作為酬谢,在国外有什麼事情,人家出面帮忙解决。
2009年末,朴英玉如愿走出了国门,踏上了异国的土地。出国后,朴英玉一天干三份工作,每天都工作十五小时以上。老天还算公平,付出就有回报,第一个月她挣了五千美元,折合人民币三万多元。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朴英玉出国已经五个年头了。在这漫长的五年裡,她思念丈夫、思念亲人的泪水都流成了河,她的体重也由原来的一百二十斤减到了 一百斤。好在有诱人的经济收入,朴英玉心裡还宽慰一些。
这五年间,她光匯给丈夫的钱就超过了五十万。就在第五年的年末,朴英玉如约去给她的那个结婚对象送 酬谢费,她的结婚对象却提出了无理的要求,非要和朴英玉发生性关係。朴英玉是个很传统的人,她坚决地回绝了。他那个结婚对象一下子就翻了脸,酬谢费也不要 了,掏出手机报了警,朴英玉很快就被遣送回国了。
带著思念,带著喜悦,带著丰厚的收穫,朴英玉无比激动地敲开了她家的房门,她想给久别的丈夫一个惊喜。房门打开了,一个漂亮的女孩挡在了门口,朴英玉顿时惊呆了,她急忙问那个女孩:「你是谁,怎麼跑我家来了?」
那个女孩也毫不示弱,反问道:「你是谁啊,这就是我家。」听了那个女孩的回答,朴英玉眼前一黑,差点没摔倒,她推开挡在门口的那个女孩,气冲冲地闯进房门,闯进了卧室,只见丈夫没穿衣服躺在床上,还在睡懒觉。
朴英玉像头髮怒的狮子,上前就把丈夫从被窝裡拽到了床下,用哆哆嗦嗦的手指著丈夫,哽咽地说:「你,你说,这到底是怎麼回事?」
见事情已经败露,朴英玉的丈夫也不再隐瞒,他如实交代:这个女孩是他打工的那家饭店的服务员,她怀了他的孩子,没办法,就和他领了结婚证。
知道了事情的真相,朴英玉只能打掉牙往肚裡咽,她再后悔也无济於事了。眼前最好的补救办法就是让那个女孩子离开,自己先回到家再说。可任凭朴英玉怎样哀求,那个女孩就是不吐口,坚决不退出。朴英玉的丈夫也不想再离婚,更不想和朴女士復婚了。
无奈,朴女士寻求法律途径,将丈夫和那个女孩告上了法庭。结果,朴女士输了官司,法院判决说她前夫和那个女孩的婚姻合法有效,法院不支持朴女士的诉讼请求。双方產生的经济纠纷可由法院组织调解或择日宣判。
为出国挣大钱她和丈夫假离婚,五年后回国发现假戏成真鸡飞蛋打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法律是神圣的,不容褻瀆。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就是真的离婚了,法律上根本就没有假离婚这一说法。善良的人们,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做人要正直,不要想旁门歪道,更不要拿法律当儿戏。谁触犯了法律,违背了法律,都会受到应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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