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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不久,我老婆就哭著要离婚!惭愧的我跑去娘家,岳父却说。。。最后,我明白了!
那天,唐琳回了娘家,我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麼去面对她全家人的脸色呢?尤其是那爱女如命不怒自威的老丈人。想当初与唐琳结婚三日,老丈人摆下酒宴。气氛高涨时,他老人家一本正经地清了清嗓子:「建宇啊,把唐琳交给你,有些话,我想还是要跟你说清楚。」 饭桌上的气氛立刻严肃起来,我下意识地挺了挺腰板。老丈人抿了一口酒,细细咂摸了半晌,说:「你知道,我跟你妈这辈子就这一个女儿,平日裡惯著,你以后要多担待。」我微微鬆口气。原来是说这些,我连忙点头:「爸您放心,我肯定对唐琳好。」 老丈人眯著眼睛,一边端起酒杯小口地啜,一边意味深长地问我:「她的缺点,你都知道?」我连连点头。老丈人眯著眼:「既然你知道她有这些毛病,那以后就不能因為这些事埋怨她,否则……」看著老丈人严肃的脸,我忽然就嗅出了些鸿门宴的味道。 从此,每次看到老丈人,我都有一种无形的压力。虽然唐琳说当时他是第一个拍板同意我们婚事的人,可我心裡还是清楚,老丈人对我好,完全是因為我对唐琳好。一旦我们俩之间出现问题,我立刻便会成為老丈人全家的眾矢之的。 而现在结婚也就半年,我这个惹祸的祖宗,竟然真因為唐琳的缺点而发生矛盾,惹得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 爱情与婚姻真是两回事。作為恋人,唐琳让我欲罢不能,迫不及待要娶她回家,所有缺点我都视而不见。 可一旦进入柴米油盐的日子,她的缺点却让我无法忍受:比如不会做饭不会做家务,比如把我的工资全数没收让我囊中羞涩,再比如丢三落四,忘带手机忘带钥匙。最不能让我容忍的是,她还经常翻看我手机,说什麼防患於未然。 可说实话,嫌是嫌,我也没想要把这些矛盾扩大。那天单位有应酬,我多喝了点酒,事儿谈得又不顺,心情自然糟糕。回到家,唐琳要看手机,我没好气地说:「要真有那回事儿,回家前我还不把手机裡的证据毁掉,会等你看?烦不烦啊!」 唐琳一愣,搂著我的脖子,撒著娇非要我说明白是不是从前这麼干过。我顺嘴答:「你自己的坏毛病看不到,天天找我的事!」唐琳不买帐,嚷起来:「我有什麼坏毛病?你说啊。」藉著酒劲,我索性一不做二不休,把唐琳的不是一件一件数落了出来。 唐琳大惊:「你,你,难怪人家说男人结婚就变。这才半年,你就嫌弃我了?」「咱就事论事!这明明是两个概念。」我有点百口莫辩。可是唐琳不依不饶,用力掐住我的胳膊,摆出一副我若不说明白她誓不罢休的架势。 到此时,事情已经闹大了,最后唐琳哭著说:「李建宇你嫌弃我还打我,咱们离婚!我走,回我妈家!」说完,她夺门而去,剩我一个人站在空旷的客厅裡发愣。 这离婚怎麼说也是气话。犹豫半天,我还是决定第二天硬著头皮把她接回来。我必须去面对老丈人,他老人家所有严厉的批评和对我不守信用的声讨都是我自找的。很意外。老丈人家竟一切如常,丈母娘笑意盈盈地接下我手裡提的东西:「唐琳说你来吃午饭,你爸正做他拿手的红烧鲤鱼呢。」她老人家眼裡的疼爱毫不吝惜,丝毫没有声讨我的架势。 唐琳不在家,丈母娘说她本来等著我,后来单位临时有事,先走了。过於平静的气氛让我心裡慌慌的。老丈人做的红烧鲤鱼有一种特殊的香味,我连连讚叹。 老丈人一改往日的严肃,言语中带著自豪与爱意:「你妈年轻时最喜欢吃红烧鲤鱼,我就利用晚上下班的时间给饭馆洗了半年盘子,偷来了手艺。怎麼样,还拿得出手吧?不过,咱这边用心了,你妈那边要喜欢才好,只有演出的,没有喝彩的,也没意思。」 老丈人这次拿的是56°的二锅头,一口下去,又烫又辣,我张著嘴呵呵地哈气,觉得五臟六腑都著了火。老丈人一边吩咐丈母娘给我倒水,一边意味深长地说:「孩子,酒得慢慢喝,就像日子,得慢慢过。」我的脸「唰」地红了。 一顿饭吃下来,谁也没提关於昨晚的事,我有点忐忑有些庆幸,也忍不住在心裡狠狠检讨:就是嘛,酒得慢慢品,日子要慢慢过,急啥呢。 回到家时,看得出唐琳的嚣张有些装腔作势,眉眼裡透出憋不住的笑意,我也就很配合地与她重归於好。 日子接著过,我以老丈人為榜样,主动学著做家务,和唐琳一起做好吃的,拒绝多餘的应酬,给喜欢惊喜的唐琳变点儿让她动心的小礼物…… 我忽然发现唐琳也在改变:这妞隔三岔五从同事那裡讨教做菜秘笈,帮我打理西服衬衣,还似乎突然对我的手机失去了兴趣。并且,她大大方方地把工资卡放在抽屉裡,还嘱咐我多装点钱,这样出门不会太尷尬。 那天,唐琳加班,我在网上下载了些菜谱,照葫芦画瓢,用三个小时做了两菜一汤,其中一道就是唐琳最喜欢的糖醋排骨。 虽然做得不是很理想,糖稀熬老了,顏色有点深,但「味道棒极了」。唐琳惊嘆著拥抱我:「谢谢老公,你真是天生的美食家哟!」 自然,唐琳的讚美有夸张的成分,不过我还是很受用。说著说著,唐琳就来了一句:「你很有模范丈夫的范儿嘛。」我自然不失时机:「要不与时俱进,怎能配得上你啊?」 如此,我们都笑了,两人的关係竟前所未有地和谐起来。那晚,我拥著唐琳,突然想起那次闹彆扭,便问:「宝贝,那次你喊著离婚回了家,到底有没有跟爸妈说?」 「当然说了。我要爸狠狠骂你!结果爸他…就讲起他和妈的故事,讲到他打工半年為妈偷学红烧鲤鱼时,我哭了。打我懂事起就知道那道鱼好吃,却不知道由来。我口口声声地说爱你,可从来都没想过為你做任何事,心裡愧得慌,就不好意思再闹了。」 一剎那,我也醒悟过来,原来那天,所有事情老丈人都已知晓,他不多的话裡,哪一句都有深义。我更紧紧地抱住唐琳:「你说,要是咱爸不点醒咱们,现在我们会不会分开了?」 「难说。」唐琳简单而乾脆。我鬆口气:「宝贝,明天回家,吃咱爸的红烧鲤鱼怎麼样?」经过这场风波,再想起老丈人那张不怒自威的脸,怎麼想我都觉得慈祥,都觉得和蔼可亲。 *** 看完之后,大家有没有觉得非常温馨呢?没想到爸爸一句话,居然就把女儿跟老公的事情一下子就解决了!不仅如此,还让夫妻之间更恩爱,也更团结了!俗话说的好:「解铃还须繫铃人!」 爸爸的行為不仅挽救了一场随时会破碎的婚姻,而且也让这对新婚夫妻学到了「日子很长,但还是要携手走过!」婚姻就像是一壶人生的酒,只要酿的越久….滋味越是越沉越香呀! 文章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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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医师:富贵手反覆医,凡士林比乳液保湿
在冬天即将来临的同时、大家可能会发现自己的皮肤开始变得乾燥、甚至发痒。而很多人更在此时开始出现富贵手的问题、特别是妈妈,家庭主妇,以及长时间待在厨房的餐饮业工作人员们。我们今天就来好好的讨论富贵手的形成以及如何避免和治疗。 首先、富贵手的医学名称是「刺激性的接触性皮肤炎」、其病因始于长时间或反覆的洗手。在此大家可能会想「医生不是都说要常常洗手才比较不会生病吗?怎麽现在又说洗手会得富贵手?」。其实、我们大家的皮肤在平时都会分泌出油脂来保护自己。这层油脂有著很重要的保湿效果、等于是天然的乳液。只要这层油脂在、皮肤底层的水分就会被封在皮肤中,不会蒸发到空气中,但是、如果我们不停地反覆洗手,这层重要的天然保湿膜就会被不断地破坏掉。在此、大家可能开始注意到长时间的「接触」到水是会对皮肤造成非常大的「刺激」,进而变成「皮肤炎」,因此富贵手才会被叫做「刺激性的接触性皮肤炎」。 皮肤科医师:富贵手反覆医,凡事林比乳液保湿初期的富贵手:病患手指开始起水泡以及乾裂 在富贵手刚开始时、皮肤会有脱皮以及红肿的症状。慢慢地、皮肤会开始出现龟裂与疼痛的问题,而如果此时不赶紧治疗,就会有可能出现二度感染的危险。最常出现皮肤炎的位置是手掌,手指的掌面,和手指之间的区域。如果发炎非常严重时、很有可能会造成工作或生活上的动作困难。 既然常洗手是富贵手的罪魁祸首,最能有效避免富贵手的方法就是降低每天洗手的次数,最好是能够不超过三到五次之间。但对许多每天必须时常洗手的病患们,例如餐饮业者,接触到水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 因此,皮肤科医师的建议会是在每次洗手之后涂上大量的凡士林。有趣的是,几乎每一位病患在我提出这项要求时,脸部反应时常是错愕的表情。大家都会抱怨说「凡士林很油很黏,擦在手上很不舒服」,而进一步的讯问是否可以用比较稀释的乳液代替。我现在必须声明,凡士林之所以有用就是因为它很油很黏,因为就是这层可以长时间黏附在皮肤上的油才能有效降低皮肤底层水份的蒸发以及流失。 只要皮肤能保湿,皮肤炎自然不会发生。而较稀释的乳液,因为会在使用后会快速地蒸发掉,比较无法对手的皮肤进行保护的作用。皮肤科医师:富贵手反覆医,凡事林比乳液保湿严重的富贵手:手指开始发炎和红肿,相当疼痛,此时病患需要使用强力的类固醇药膏才能抑制发炎。 在使用凡士林的同时,皮肤科医师也会使用高强度的外敷类固醇油状软膏,藉以降低皮肤的发炎。病患可以在晚上临睡前涂上软膏后再戴上棉製手套,以增强药物的渗透力。另外,如果病患是家庭主妇,我们则会建议每一两天只洗一次碗盘,而每次洗碗时一定要先擦一层凡士林再带手套。同样道理,橡皮製的洗碗手套也会增强凡士林在皮肤上的穿透力,增强保湿的效果。皮肤科医师:富贵手反覆医,凡事林比乳液保湿最后,在诊断富贵手病患的同时,皮肤科医师也会留意病患是否有著尚未诊断的焦虑症或忧鬱症,因为在精神病学中,反覆的洗手有可能是强迫症的一种表徵。这种情况通常是需要病患的家庭科医师或精神科医师共同会诊,才能有效地改变病患无法自制的洗手习惯。 资料转载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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蒜香青葱蜜汁鸡
♦ 4个鸡腿 – 砍块 ♦ 20克 蒜片 一颗 青葱 – 切段 ♦ 一杯 水 ♦ 四分之一茶匙 盐 ♦ 六瓣蒜头 – 切片 材料A- ♦ 2汤匙生抽 ♦ 3汤匙 HP酱 ♦ 两汤匙 番茄酱 ♦ 一汤匙 白糖 1. 把鸡肉以A 料腌制30分钟。 2. 首先将蒜片炒至金黄备用。 3. 将多功能营养锅打开电源,按”Reboil”,当温度到60度,打开将鸡肉放入,盖锅三分钟。 4. 三分钟后打开,肉炒一炒,然后倒入一杯水,再盖锅,焖煮10分钟。10分钟后后关掉电源,这时不要打开,让肉在里面焖5分钟,后再打开将青葱放入,即可上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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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糖椰丝糯米糕

椰丝料: 1)椰糖200g(Gula Melaka) 2)盐1/2茶匙tsp(salt) 3)香兰叶5片(pandan leaves) 4)水50~80ml ( water) 5)去皮椰丝250g(grated coconut) 6)茨粉1茶匙tsp(tapioca flour茨粉效果较好)+水少许(water)搅匀 将所有的材料除了5)、6)放入镬中煮溶,去除香兰叶+5)炒香+6)炒至略干松状熄火盛起备用 米糕料: 1)糯米500g (glutinous rice)洗净泡4小时沥干(若有蓝花可用蓝花水泡) 2)香兰叶6片(pandan leaves)洗净剪段铺于蒸盘底 3)椰丝500g(grated coconut)榨出第一遍椰浆(thick coconut milk ) 4)第二遍椰浆400ml (2nd extraction of the coconut milk) 5)盐、糖各1 1/2茶匙tsp(salt,sugar) 6)香蕉叶2片(banana leaves)洗净剪成长15cmX 宽12cm洗净 a)热镬倒入4)、1)、5)炒至粘稠盛入蒸盘中 b)熄火再煮锅内锅倒入水约1寸高放入蒸架、盛有糯米的蒸盘(若蒸盘太高可不用放蒸架)把水煮沸1分钟熄火 c)把内锅移到外锅中,盖好锅盖,手柄往上移,扣好两边的扣环焖30分钟 d)取出蒸盘,盖好外锅盖 e)把第一遍椰浆倒入米糕中搅匀,放回内锅中,扣好继续焖10分钟 f)取出蒸盘、蒸架,利用锅内的热水将香蕉叶烫软(约5分钟,也可将香蕉叶放入冰箱的冷冻库中冰隔夜就会变软了) g)舀些米糕置于香蕉叶中,米糕上放些椰糖椰丝包起即可 *拿到熄火再煮锅后就不希望它只局限于煮汤汤水水,便大胆尝试、小心观察,(还好没把锅给毁了)发现除了烘,基本的烹调法都能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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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仁奶油饼

双重口感外型又讨喜的ღ杏仁奶油饼ღ~ 饼干面团~ ♦ 无盐牛油 50g(室温软化) ♦ 糖粉 50g ♦ 盐 1/8tsp ♦ 鲜奶 10g ♦ 低筋面粉 90g(与可可粉一起过筛) ♦ 可可粉 10g 杏仁奶油~ ♦ 无盐牛油 30g(室温软化) ♦ 糖粉 30g ♦ 蛋液 25g(全蛋) ♦ 香草精 1/2tsp ♦ 杏仁粉 45g 装饰~ ♥杏仁 24颗 1. 将牛油,糖粉和盐用手动搅拌器拌均,拌入鲜奶,再加入粉类用刮刀拌成团,放进冰箱冷藏约1小时后取出。 2. 把面团放进塑胶袋里,杆成约0.6公分厚,并用4公分(圆形)和3公分(心形)大的饼干切模切出形状,再把面皮间隔排上铺了烘培纸的烤盘上。 3. 杏仁奶油~在另一个碗把无盐牛油拌入糖粉,少量多次拌入蛋液后,再加入香草精和杏仁粉拌均即可。 4. 将杏仁奶油(做法3)装入挤花袋,再挤在面皮中央,接着放上整颗杏仁。 5. 放入已预热烤箱以160度烤约15分钟即可。(时间与温度都只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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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油大虾

这道奶油虾吃起来感到creamy ,浓郁奶油味,好好吃哦! ♦ 大虾 (600g) ♦ 粟粉 1汤匙 ♦ 有盐牛油(奶油) 1汤匙 ♦ 红葱头 2粒 ♦ 盐 1/8茶匙 ♦ 全脂牛奶 半杯 ♦ 椰汁 1汤匙 面糊 : ♥ 粟粉适量加水适量捞匀。 1. 虾从壳中间切开去肠洗净抹干,洒上适量粟粉拌匀。 2. 放进油鑊内泡油,捞起待用。 3. 用牛油爆香红葱头,下盐,不停兜炒至香气四溢,注入全脂奶及椰汁,加少许盐味。 4. 将大虾回鑊,兜匀,然后慢慢加入麵糊(不要一次性加入)炒至酱汁沾在虾身上后即可上碟。想知道更多 :http://qr.net/ws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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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她嫌男友当个小厨师穷,抛弃他嫁给有钱人,十年后她离婚时在高级大饭店再遇见当初那个穷光蛋,他的身份竟变成….
走出户政事务所,他请她到一家新开的酒店吃最后一顿团圆饭。 是的,他们离婚了。 当她站在酒店门口,看见「爱莉尔大酒店」那几个大字时,心裡咯噔一下,惊讶不已。他问她是不是觉得这家店不好,她摇了摇头走进酒店。他将菜谱递给她,她让他点。他随便点了几道菜,没有一道是她喜欢的。 她问一旁候著的服务员有什麼招牌菜。服务员翻开菜单,指了指一份看起来并不起眼的「咖哩牛肉炒米粉」说:「这是我们的招牌菜,50块钱,您可以试试。」 听完服务员报的菜单,他笑了,问服务员是不是在开玩笑,才50块钱,怎可能是招牌菜? 服务员肯定地回答这就是酒店的招牌菜。她点了两份,让他不解。他问她為什麼点两份,她说:「跟了你十年,直到现在,你仍不知道我喜欢什麼。你总用钱去衡量一个人,衡量一件事物——我就喜欢这道菜,没有為什麼。」 当菜上齐时,她最先品嚐的是那道「咖哩牛肉炒米粉」,吃著,吃著,忽然流下眼泪。他给她递了一张纸巾,她接过纸巾跑到洗手间哭得稀里哗啦。饭后,他叫服务员过来买单,服务员说免单。他很惊讶,问服务员為什麼。 服务员说酒店新开业,凡是开业前三天在酒店消费两份「咖哩牛肉炒米粉」的女顾客都可以免单。 走出酒店时,她与他道了别,没有拥抱,没有祝福,有的只是他一个转身后冷冷的背影。她哭了,转身又走回酒店。她来到酒店服务台,擦了擦眼泪,挤出一丝勉强的笑容问服务员这家酒店老闆是谁,服务员有些意外,从来没有人问过这样的问题。 她接著问:「是不是姓廖,叫廖亮?」服务员又摇了摇头。她很失落,转身正準备走。这时一位西装革履的男士走了过来,是酒店经理。 十年了,她几乎认不出眼前的他就是廖亮,而他却一眼认出了她。 他笑著与她打招呼,说:「艾莉,好久不见,你还那麼漂亮。」她激动得哭了:「嗯,你变了,都快认不出你了。」在廖亮偌大的办公室,她与廖亮一同回忆了十年前那段遗失的美好。 原来,十年前他们就认识。那会儿,他们都很年轻,才25岁。他在一家酒店后厨做伙计,她在一家美甲店帮人美甲。在那个单纯天真的年龄,他信誓旦旦地在她面前许下诺言,说十年后要开一家自己的大饭店,就用她的名字做店名,她乐了,说单用名字土,得改改,就叫「爱莉尔大酒店」,加个「尔」字显得洋气。 回忆过往的点点滴滴,他的眼睛也湿润了,他说:「我记得,那会儿你特别爱吃咖哩牛肉炒米粉,每次点一份都不够,还要加一份。现在还喜欢吃吗?」她笑了:「吃,一直都喜欢,只是现在吃不到以前的味道。」 说到这儿,她的脸微微泛红,有些尷尬地问:「这些你都记得,你…结婚了吗?」十年前,他们曾有过一段锥心蚀骨的爱情。然而,在爱情与麵包面前,最后她选择了麵包,嫁给了一个有钱人,也就是刚与她一同走出户政事务所的那个人。 那时,他很伤心,但他并不恨她,他只是恨自己,恨自己无能。正是因為她的离开,让他明白许多,让他更加努力。 十年来,他从一个伙计,慢慢爬上主厨的位置,然后自己创业,开了一家小饭店,一点点爬到现在这个位置。他点了点头说:「结了,你呢?」她难过地说:「离了。」 接着,她又问:“这 个酒店的名字是你取的吗?她知道吗?会 不会介意?”他微微一笑,说:“嗯,这是我和她一起创 办的,名字是我取的——说来话巧,她与 你同名,也叫莉,我很爱她,她也觉得这 个名字好,洋气她知道我们的故事,她 不介意,因为她爱我,胜过我爱她!”听完他的一席话,她的脸一下就红了。。。。 文章来源 :网络

